【重疾說明】承保50種重大疾病:惡性腫瘤、急性心肌梗塞、腦中風后遺癥、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、冠狀動脈搭橋術、終末期腎病、多個肢體缺失、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、良性腦腫瘤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、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、深度昏迷、雙耳失聰(滿3周歲)、雙目失明(滿3周歲)、癱瘓、心臟瓣膜手術、嚴重阿爾茨海默病、嚴重腦損傷、嚴重帕金森病、嚴重III度燒傷、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、嚴重運動神經元病、語言能力喪失(滿3周歲)、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、主動脈手術、慢性呼吸功能衰竭、嚴重多發性硬化、重癥肌無力、嚴重心肌病、嚴重類風濕性關節炎、系統性紅斑狼瘡(III型或以上狼瘡性腎炎)、嚴重克隆病、急性壞死性胰腺炎、肌營養不良癥、脊髓灰質炎、終末期肺病、經輸血感染艾滋病病毒、腎髓質囊性病、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(Ⅰ型糖尿病)、植物人、嚴重川崎病、細菌性腦脊髓膜炎、嚴重幼年類風濕關節炎、嚴重潰瘍性結腸炎、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衰竭、嚴重哮喘、壞死性筋膜炎、瘋牛病、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、肝豆狀核變性(Wilson病)。
【輕癥說明】承保15種輕癥疾病: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、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、輕微腦中風、冠狀動脈介入手術(非開胸手術)、心臟瓣膜介入手術(非開胸手術)、視力嚴重受損(滿3周歲)、主動脈內手術(非開胸手術)、腦垂體瘤/腦囊腫/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、特定面積Ⅲ度燒傷、重度頭部外傷、Ⅲ度房室傳導阻滯-已放置心臟起搏器、輕度原發性肺動脈高壓、因意外傷害毀容而施行的面部整形手術、單眼失明、一肢缺失。
【保額說明】
投保年齡 |
累計重疾最高保額 |
30天-17周歲 |
50萬元 |
18周歲-40周歲 |
年收入的10倍,且不超過60萬元 |
41周歲-45周歲 |
年收入的8倍,且不超過30萬元 |
46周歲-50周歲 |
年收入的8倍,且不超過20萬元 |
51周歲-55周歲 |
年收入的5倍,且不超過10萬元 |
【投保說明】
(1)僅限為本人、未成年子女、配偶、父母投保(如為不滿3周歲的子女投保,須填寫出生時的身高、體重值);
(2)投保時,“通訊地址”一欄請填寫具體地址(地址中須包含區,且至少包含街/路/村/組/號/院/室/棟/幢/單元/座/層/廈/樓/廣場/弄/巷其中之一,如XX區XX路XX號XXX)。
【適用人群】被保險人(不含殘疾人士)年齡須為30天-55周歲(以投保時間核算);職業分類須為1-4類(如被保險人職業類別變更,須在5日內告知新一站保險網(xyz.cn)變更);投保人、被保險人常住地均須為北京、上海、江蘇、河南。
【外籍人士】承保在中國境內(不含港澳臺地區)居住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士。
【保障區域】中國境內(不含港澳臺);疾病確診醫院須在二級以上(含二級)公立醫院。
【生效時間】投保成功后次日零時。
【猶豫期】本保險產品投保成功后,將生成電子保單,自電子保單生成之日起15日內(含第15日)為猶豫期。
【繳費說明】投保前須保證借記卡中余額充足,保費將從登記的銀行借記卡賬戶自動劃轉(銀行預留的手機號與投保時所填寫的手機號碼保持一致),以免影響承保。
【退保說明】未生效不可退保。
【保險名詞解釋】
等待期:指自保障生效日開始,不承保某項保障的時段。等待期的設立是為了避免帶病投保,一般出現在醫療、重大疾病相關保障約定中。例如:疾病住院醫療保障等待期30日、9月20日生效的保險,疾病如發生在10月19日之前不給付保險金,10月19日之后按約定給付保險金。
【免責說明】本保險不承擔因以下原因導致的保險金給付責任:
(1)酒后駕駛、無照駕駛、駕駛無證機動車;
(2)先天性疾病、遺傳性疾病、染色體異常;
(3)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、故意自傷或自殺、斗毆;
(4)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或傷害;
(5)在二級以上(含二級)公立醫院的分院、聯合病房或聯合病床,精神病院,專供康復、休養、戒毒、戒酒、護理、養老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之醫療機構進行確診。
投保前,須閱讀并了解本保險相關“保險條款”,以上為部分責任免除條款,全部免責條款見保險條款。
【信息披露】本保險產品由弘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,面向開設分支機構地區銷售并承保(
查詢保險公司分支機構),銷售主體為新一站保險代理股份有限公司;保險公司未設立分公司的地區,存在的服務不到位、時效差等問題,投保咨詢、保單/憑證查詢、客戶投訴以及投保、承保、理賠、保全、退保等相關事務,由新一站保險網協助辦理,新一站全國統一客服電話:400-667-5599(7×24小時)。